11月22日,達州市一名59歲的老人張某因身體不適,被送往達州市中西醫結合醫院(又稱達州市第二人民醫院,下簡稱二醫院)就醫。院方診斷老人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,決定給老人輸液。在輸液約40分鐘後,老人突然感覺胸悶、呼吸困難,陷入昏迷,院方在對老人進行搶救之後,宣佈老人死亡。目前,死者家屬正在和院方協商處理此事。
  達州一老人,感冒後便到醫院就醫,經院方診斷後稱老人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,並給老人輸液……
  家人:老人就醫 醫院輸液後死亡
  前日下午,有達州市民張女士向本報求助,稱自己的父親在二醫院輸液之後,死在了醫院內。
  接到爆料後,華西城市讀本記者立即趕往二醫院,下午4點,見到了老人的女兒張女士。“我父親昨天(22日)下午突然覺得身體不舒服,喉嚨痛,腰也痛,我們便將他送到二醫院接受治療,哪知在輸液近40分鐘之後,我的父親病情卻突然加重,醫院搶救約半小時之後,宣佈我父親死亡。”張女士稱。
  據張女士介紹,自己將父親送到二醫院之後,醫生對父親進行了B超、查血兩項檢查,本來還有驗尿,但父親自身原因沒有驗尿,隨後得出結論,父親所患的是急性上呼吸道感染。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簡稱上感,又稱普通感冒。檢查之後,醫生為父親開了三組液體進行輸液治療,在輸液之前,並沒有對父親進行皮內註射試驗(下簡稱皮試)。
  晚上7點10分左右,在第一組液體輸入體內約半小時之後,張某稱自己胸悶,呼吸困難。張女士立即找來護士,護士給張某做了皮試,但並未停止輸液。晚上7點20分,張某已經說不出話來,只是用手指著自己的喉嚨,張女士立即告知醫生,隨後張某被送入搶救室搶救。晚上8點半左右,院方宣佈張某因搶救無效身亡。
  “爸爸平時除了血壓偏高之外,身體沒有什麼其他疾病。而且醫院為什麼不做皮試就給病人輸液,在輸液過程中,病人提出身體不適之後,護士在給病人做皮試時,為什麼不停止輸液?我需要醫院給出一個解釋。”張女士說道。據她介紹,父親出事之後,院方沒有負責人出面處理此事,只有一個自稱醫療事故處理科的何(音)主任曾出來安撫過,但何主任表示自己做不了主。
  隨後,記者聯繫了醫院工作人員,但對方表示領導均不在院內,目前無法給出正面回覆。
  院方:希望屍檢 查明原因劃分責任
  老人死亡一事發生之後,院方發言人周女士稱,目前,醫院已向相關部門報告,衛生局已經介入調查此事,院方希望能對死者遺體進行屍檢,查明死因,按照法律程序劃分責任。
  “我們醫院希望能夠通過屍檢查明老人的真正死因,如果查明病人之死確屬醫院責任,我們該負責的就負責,絕不推卸,但死者家屬不願意屍檢,目前醫院已派出工作人員與死者家屬進行協商處理。”周女士說道。
  家屬:不願屍檢 希望老人入土為安
  昨日上午10點,記者立即趕到了達州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,據工作人員介紹,從早上9點開始,院方副院長周先生以及病人家屬正在進行協商,達州市衛生局也派出了工作人員進行調解。
  中午1點左右,當時雙方協商結束。院方堅決要求進行屍檢查明死亡原因,否則只會出於人道主義補償死者家屬1-10萬元,但死者家屬堅決不同意進行屍檢,要求院方賠償共計45萬餘元,雙方未能達成共識。
  “我父親人已經去世了,上面還有三位八十多歲的老人,我奶奶等三名老人都不願意看到父親在離開人世後,遺體還要被解剖,她們希望父親能夠入土為安。”張女士說道。對於45萬餘元的賠償要求,張女士說“這筆錢如果拿到,會用來贍養老人,這是父親命換來的錢,我是不會拿來揮霍的。”
  衛生局:繼續協商 或走司法途徑解決
  在達州市衛生執法監督支隊門口,記者見到了達州市衛生局負責調解協商的於(音)先生。據於先生介紹,這次是雙方進行的第一次協商,但由於院方願意給出的補償金和死者家屬要求的賠償金懸殊太大,雙方並沒有達成共識。衛生局將繼續進行調解,協商共會進行三次,若三次協商結束雙方仍未能達成共識,將建議雙方通過司法程序處理此事。
  “其實嚴格來說,最好的解決方法是通過屍檢來判定雙方責任,如果查明死因,對於醫療事業也是一個貢獻,但死者家屬不願意看到親人死亡後遺體還要遭到破壞的心情,也可以理解。我們將繼續進行調解,爭取做到當事雙方都能認可。”於先生說道。
  目前,張某的遺體仍然停放在醫院內,雙方將在今日進行第二次協商,本報將持續關註。
 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 周子銘 劉佩佩  (原標題:老人輸液身亡 家屬索賠 45 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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